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路网扩展建设项目、湛江奋勇高新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路网扩展建设项目、湛江奋勇高新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奋勇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以湛奋经科【2020】9号、湛奋经科【2020】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管委会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及湛江市奋勇高新区中心区域。
2.2 设计工期:施工图纸设计等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完成(不含施工图纸审核时间)。
2.3 施工工期:暂定 720日历天。
2.4 项目概况: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路网扩展建设项目:本工程建设内容共计7条城市次干路和一条临时连接线;7条城市次干路分别为规划的裕廊北路、吉隆坡南路、清迈南路、文莱北路、曼谷南路、清迈中路和东盟北路,路线长度分别为:0.309km、0.605km、0.802km、0.33km、1.075km、0.696km和1.02km,路线总长约4.836km,本次实施道路宽度除桥梁外均按26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另外为了路网闭合,增设巴厘南路和东盟北路连接线工程,全长约1.1k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参照城市支路标准实施。工程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交通安全设施(道路标志标线)、照明和绿化工程等。以规划局审批的方案内容为准。
湛江奋勇高新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本项目位于湛江市奋勇高新区中心区域,建设范围包含新建巴厘路(包含巴厘北路和巴厘南路)、下龙湾路、万象中路、达沃西路和万隆西路共 5
条道路,以及与万象中路相接的 X706 临时改路工程。5 条新建道路路线总长约 5.601km,其中巴厘路、下龙湾路、达沃西路和万隆西路路基宽度均为 26m,万象中路路基宽度 34m,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两侧人行道面砖采用高压透水砖;沿线处理交叉口 5 处。X706 临时改路工程:路基宽度按 14.5m 进行改线扩建,路线长度约 0.464km。巴厘路(包含巴厘北路和巴厘南路)、下龙湾路、达沃西路和万隆西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km/h,双向四车道。X706 改路工程为县道。万象中路远期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近期按城市次干路进行设计。巴厘路(包含巴厘北路和巴厘南路)、下龙湾路、万象中路、达沃西路和万隆西路根据规划线型进行布线,五条新建道路线型无交点,竖曲线最小半径 5000m,最小竖曲线长度38.22m,最小坡长 115.25m;X706 改路工程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 30km/h,平面设置一个交点,半径 100m,缓和曲线长度 35m,曲线长度 117.35,竖曲线最小半径 4500m,最小竖曲线长度 92.327m,最下坡长96.585m。建设内容含道路、管线综合、给水、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等以规划局审批的方案内容为准。
2.5项目投资规模
序号 | 项目内容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1 | 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路网扩展建设项目 | 招标控制价:22398.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157.56万元,工程设计费342.38万元,预备费为1898.31万元。 |
2 | 湛江奋勇高新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 | 招标控制价:28723.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720.29万元,工程设计费438.59万元,预备费为1564.32万元。 |
投标总控制价合计(万元) | 51121.45 |
注:上述工程采取分期分批建设,并分期分批进行结算,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准。具体分期分批建设及结算计划,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项目施工期间,如因相应单位工程或相应路段尚末全部具备施工条件,发包人有权单方决定暂缓相关单位工程或相关路段的施工,发包人不构成违约,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依照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履行有关义务。涉及施工工期延误问题,施工工期可据实顺延,但不作任何补(赔)偿。
2.6 招标范围:
项目承包内容为前期工作,设计工作、施工及验收工作等,具体如下:
(1)前期工作内容。施工前的临时设施,包括用地、用水、用电等的租赁,现有道路的使用等。
(2)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等。
(3)施工及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编制工程竣工材料和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程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报名时及中标前后,该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在建或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时需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施工(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质量(检)员 1 名、安全员2 名、施工员 2 名、资料员 1 名、材料员 1 名;以上人员须有相应专业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 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道路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的(桥梁专业、路桥专业或道桥专业等)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设计(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市政(或道路)负责人1名、地质(或路基)1 名、电气类专业负责人 1 名、工经专业负责人 1 名;以上人员须有相应专业的职称或资格证书,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3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 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拟派人员为其下属分公司,可提供分公司所在地的相应社保证明,但是该分公司必须为非独立法人,否则相应人员不予认可。)
(7)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一人一岗。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技术人员一人一岗。
(8)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计的完整的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不多于 2 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且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报名,包括施工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子公司施工企业)。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主办方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联合体报名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需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末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作无效证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由主办方单位出具)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合体主办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
(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4) 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
(7) 本工程不接受2018年至今被列入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各地区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记录”公布名单为准(提供承诺书,投标登记时一经查实不予投标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8)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计的完整的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两份,且投标人应编制投标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松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登记资料;2、投标登记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做无效证件3、投标人对以上投标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要求后方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前建立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请浏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8月 13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30 分至9 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站(网址:******)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生 电 话:******
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路网扩展建设项目、湛江奋勇高新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政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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