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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3454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
招标公告
工程承包
发布时间: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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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标 单 位: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0年7

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13-65-03-0244522020-440113-75-03-0244612020-440113-61-03-024478、2020-440113-65-03-024488)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四、项目概况: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园”)总用地面积95156m2,总建筑面积584312m2(计容建筑面积394000m2,不计容建筑面积190312m2)。本项目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分为无偿移交部分与企业自营部分,其中:无偿移交部分建筑面积129542m2,用作公益性设施,使用部门为番禺区科工商信局、小谷围街及大学城管委会;其余部分为企业自营,建筑面积454770m2。产业园共分4个地块,各地块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地块一用地性质是科教用地,其主要功能为科创研发服务,用地面积23675m2,主要建设39层建筑(地下3层),采用连廊相连成一个整体,建筑高度为40m,建筑面积134350m2(无偿移交部分建筑面积31444m2,企业自营部分建筑面积102906m2),以及相应的绿化工程、道路与广场等市政配套工程;

地块二用地性质是科教用地,其主要功能为科创研发服务,用地面积23418m2,主要建设214层建筑(地下3层),采用连廊相连成一个整体,建筑高度为60m,建筑面积147836m2(无偿移交部分建筑面积31751m2,企业自营部分建筑面积116085m2),以及相应的绿化工程、道路与广场等市政配套工程;

地块三用地性质是商业用地,其主要功能为公共管理服务,用地面积23730m2,主要建设216层建筑(地下3层),采用连廊相连成一个整体,建筑高度为69.5m,建筑面积165460m2(无偿移交部分建筑面积40249m2,企业自营部分建筑面积125211m2),以及相应的绿化工程、道路与广场等市政配套工程;

地块四用地性质是科教用地,其主要功能为文化配套服务,用地面积24333m2,主要建设39层建筑(地下3层),采用连廊相连成一个整体,建筑高度为40m,建筑面积136666m2(无偿移交部分建筑面积26098m2,企业自营部分建筑面积110568m2),以及相应的绿化工程、道路与广场等市政配套工程。(具体数据以政府相关审批文件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项目编号: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1)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含物探工程)。其中工程测量的内容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修测)、线路工程测量、超前钻、规划放线和竣工验收测量等;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地质调查、测绘、勘探(包括初探及详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各项工作。

2)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①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按照本项目规划控制要求结合现状条件进行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设计)、人防工程、停车场地坪漆及车位划线等装修工程、配套道路、绿化景观、围墙、给排水(含永久生活甩水、杂用水施工临水等)、消防、电气(含路灯、泛光照明、外电、临电等)、电梯、发电机组、弱电智能化(含广播、音响、停车系统、安防监控等)、通风空调、燃气、施工范围内所有管线迁移、交通、管线综合、排水单元管网运行图设计(GIS图和CAD图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式五份)、海绵城市设计及绿色建筑二星、建筑节能设计、公共部分二次精装修、楼宇控制、智慧建筑等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含管线迁改图等)、BIM建模、与地铁衔接设计、地铁保护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报建报批及施工图审查;配合环评水保等咨询工作;配合施工验收工作;施工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②设计其他服务:a.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场);b.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c.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消防设计与验收要求的相关图纸与资料、配合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完成招标人交待的其他任务,如竣工图编制及总平面套打地形图、制作设计模型、沙盘等,其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做增加。

(3)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本项目土建、土石方工程(发包人不提供余泥排放堆放点)、基坑支护、人防工程、停车场地坪漆及车位划线等装修工程、配套道路、绿化景观、围墙、给排水(含永久生活甩水、杂用水、施工临水等)、消防(消防的施工与验收等)、电气(含路灯、泛光照明、外电、临电等)、电梯等设备设施安装工程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发电机组、弱电(含广播、音响、停车系统、安防监控等)、通风空调、燃气、施工范围内所有管线迁移、业主及监理临时办公室及相关办公设备设施、交通、白蚁防治、排水单元管网运行施工、公共部分二次精装修、楼宇控制、智慧建筑、与地铁衔接施工(必须在地铁完成施工运营之前完成地铁保护范围之内的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地铁保护施工审批等工程项目施工;②负责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③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须配合服务,总承包服务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④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质监、安监、特殊设施设备批复批准等手续供电、供水、供热许可、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与许可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试验试车、环保验收、节能备案、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检测、水质检测及在建设过程中的各专业验收和综合验收工作并确保合格与取得政府与行业的认定合格证书,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⑤满足招标人迎检需要的施工和在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对工程的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⑦完成招标人交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37800.00万元(含勘察设计及施工),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及投标报价,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单位或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其中:1)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332411.26万元。

2)本次招标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89.88万元。

3)本次招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898.86万元。

5、合同总工期:60个月,各节点工期如下: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现场勘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施工工期:48个月

   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

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0730日至2020 8 19 10 00分。

3、网上投标登记时间:从20200730日至2020 8 19 10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8 19 9 00

截止时间:20208 19 10 00分。

5、开标时间:20208 19 10 00分。

6、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室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需要在《投标登记申请表》项目负责人栏目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相应承接条件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③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要求设置。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筑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需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2016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金额大于或等于8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等)。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的,正式员工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11、企业相互间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工程的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红牌警示期内(或其他被拒绝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

9)中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完成期间,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资格审查文件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0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十、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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