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毒品实验室改造项目(外墙改造及加装电梯项目)
(项目编号:JG2019-3283)补充公告
广东省毒品实验室改造项目(外墙改造及加装电梯项目)(项目编号:JG2019-3283)招标公告于2019年7月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 招标公告“四、项目概况”补充为:本工程为六层钢筋砼框架结构,约高27米,建筑面积5368㎡。本次改造范围为:改造面积约为5000㎡,二楼、室内楼梯间、五、六层公共区域墙面改造、外墙改造、加建一部电梯等附属配套设施。
2. 招标公告第五点第3小点“招标内容、规模”:
原文:本工程为六层钢筋砼框架结构,约高27米,建筑面积5368㎡,本次改造范围为:二楼、室内楼梯间、五、六层公共区域、外墙、加建一部电梯等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外墙改造费用是******.85元,电梯改造费用是729049.98元,其他改造费用是******.1元)(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现文:本工程为六层钢筋砼框架结构,约高27米,建筑面积5368㎡,本次改造范围为:改造面积约为5000㎡,二楼、室内楼梯间、五、六层公共区域墙面改造、外墙改造、加建一部电梯等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外墙改造费用是******.85元,电梯改造费用是729049.98元,其他改造费用是******.1元)(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原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现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4.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原文: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现文: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5.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原文:本工程为六层钢筋砼框架结构,约高27米,建筑面积5368㎡,本次改造范围为:二楼、室内楼梯间、五、六层公共区域、外墙、加建一部电梯等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外墙改造费用是******.85元,电梯改造费用是729049.98元,其他改造费用是******.1元)(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现文:详见招标公告
6.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投标答疑”
原文:1.疑问提交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前;
现文: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7.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
原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通过资格性和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
现文:本款不适用。
8.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原文: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公布的施工-房建排名为准。
现文: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的施工-房建排名为准。
9. 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6.3“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给招标代理单位,费用具体按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执行。”
10.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11.2.2
原文: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或投标文件上传件为准)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2.3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招标投标书(技术部分格式3)。
11.2.4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技术部分格式4)
11.2.5 企业资信等相关资料(技术部分格式5):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
11.2.6 施工技术承诺书(技术部分格式6)
11.2.7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技术部分格式7)。
11.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27.4
原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现文: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12. 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13. 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45.5
原文: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注: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投票方式依次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现文: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14. 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详见修改后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15. 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6
原文: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 结果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资料(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 | |
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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