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县德建水库供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山县德建水库供水工程已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以山经促字〔2019〕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现对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解决连山县城、福堂镇约5.68万城镇居民的供水需求矛盾,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保护辖区内居民饮水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新建连山县德建水库供水工程。
2.2 建设地址:吉田镇、福堂镇境内。
2.3 建设规模和内容:
2.3.1 敷设从德建水库至县城石龙嘴水厂的输水管(渠)道,线路总长为11.4km;扩建县城石龙嘴水厂供水规模,由1万m³/d提升为2万m³/d。
2.3.2 工程输水管(渠)道线路初步规划如下:输水管道采用DN800球墨铸铁管,埋管共计2段,长3.55km;局部跨河或穿路初步采用顶管方式穿越,顶管共计1处,长0.35km;引水隧洞采用钻爆法施工,型式为城门洞型,钢筋砼内衬,净宽2.5m、高2.6m,隧洞长7.5km。
2.4 初步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2.5 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内容为准)。工程监理、征地拆迁、移民不列入总承包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和水库枢纽)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17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以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3.4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类高级技术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派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高级技术职称;拟投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每人只能担任一个岗位。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牵头人须是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于2020年 6 月 4 日~ 6 月 8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购买招标文件(2000元/份,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各成员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各成员须授权同一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成员),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③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本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相关证书复印件;④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可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下载);⑤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联合体各成员须共同盖章)。
4.3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南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郭工
电 话:******
2020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