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和练江水闸重建工程项目工程保险费(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汕头市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和练江水闸重建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农经函【2018】1998号、粤发改农经函【2018】3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完成EPC招标,现对项目的工程保险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汕头市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位于练江出海口的海门镇附近,南距出海口2km,北离市区4km,东连城南街道凤南乡白土,西接井都镇古埕村,工程任务以防潮为主,御咸蓄淡,兼顾航运等综合利用,主要建筑物包括排涝闸、船闸、拦河水闸、水闸两岸连接段及工程管理设施,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汕头市练江水闸重建工程位于练江中游铜盂湾、北连铜盂镇、南接峡山街道埔头村,工程任务是蓄水灌溉并兼有航运功能,主要建筑物包括拦河水闸、船闸、水闸两岸连接段及部分工程管理设施等,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根据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和练江水闸重建工程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结合现有两闸工程的建设完成情况,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和练江水闸重建工程的工程保险招标控制价为116万元(其中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为73万元、练江水闸重建工程为43万元)。
2.2招标范围:承保内容为汕头市海门湾桥闸重建工程和练江水闸重建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3保险期限:
2.3.1建筑期:自正式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如工程在上述期限中未按时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保险期限免费延期6个月,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是招标人必须在保险期限结束前向保险人书面提出。如果6个月后还需要继续延期,招标人须提前30天通知中标人。
2.3.2保证期:自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后6个月,如本项目工程建筑期延期,则保证期限相应顺延。
2.4承包方式:中标价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为保险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则该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文件。
3.4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不存在隶属或控股关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 1 日至2020年 7 月 8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3)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8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在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即可查询。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中山路189号汕头市 地 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
水务局综合楼8楼 厦A座三楼
联系人:杜工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754- ****** 电 话:******
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