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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部分)—除臭处理标段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的中标结果公告
福建福州
招标公告
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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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部分)—除臭处理标段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部分)—除臭处理标段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人为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除臭处理及配套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部分)—除臭处理标段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2.2 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1275.95万元

   2.3 供货地点: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现场

    2.4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货到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45日历天完成除臭处理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5 项目概况: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部分)规模为10万m3/d,出水水质CODcr、BOD5、氨氮、总磷等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总氮≤10 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臭气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及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除臭工艺采用生物除臭处理+膜加盖

2.6 本次招标范围:一期CASS生化池、二期CASS生化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污泥浓缩池、进水泵房、预处理区域、带式脱水车间及附属料仓等本招标范围内除臭处理的所有设备及臭气收集管道、除臭加盖,所有设备的配件附件、紧固件、质保期及质保期满后1年内所需备品备件、电仪自控系统、现场操作箱至各用电设备之间的强弱电电缆、各类相关仪表、专用工具的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现有预处理系统、泥处理系统涉及除臭系统拆改及衔接、技术咨询、设计交流、优化设计、人员培训等相关技术服务及提供全套的技术资料。除臭处理系统的保证测试和缺陷责任期内对除臭处理系统对应承包内容的运行指导和维修。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设备技术规格、要求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另册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叁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范围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除臭处理系统制造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叁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注:依据闽建许[2015]274 号文规定:若为壹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1.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文件或国际同类体系认证;

3.1.4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至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具有①投标人具有用于污水处理厂除臭的同类设备的设计和供货经验(投标人资格证明和经鉴定的用于污水处理厂除臭的同类设备的供货和应用业绩证明);②投标人具有10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且项目总处理风量≧5万m3/h的生物除臭系统的设计、供货及成功运行业绩不少于2个。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上述3.1.4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最终用户加盖用户公章的业绩证明【须列所使用生物填料类型、处理能力、规模、成功运行年限及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有)、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若无验收报告的,应在最终用户证明中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财务要求及其他资格要求(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没有重大违法声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函、非失信人员证明):

1)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报表,近三年指20170101日起至20191231日止。需附投标人近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要胶装到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无效。)和基本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

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方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内容要求:膜结构中标后,中标人对分包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供分包单位——膜结构厂家相应资格要求及业绩。

膜结构厂家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贰级及以上膜结构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的膜结构厂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膜结构厂家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贰级及以上膜结构工程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叁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及膜结构厂家单位公章】。

膜结构厂家业绩要求(不限于投标单位自己完成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膜结构厂家至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具有与本项目同规格的膜材在国内已完成2个及以上超过1万平米的相似业绩。

上述分包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最终用户加盖用户公章的业绩证明【须列膜材规格、面积及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有)、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若无验收报告的,应在最终用户证明中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膜结构厂家公章。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膜结构厂家及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或未提供以上分包单位资格标准及业绩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7  13  日至2020 7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以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8  6  930分,地点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井支路3号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

编:  350014                          编: 350013    

  人: 陈工                              人: 郑工  

话:  ******                     话: ******  

真:            /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址: /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号: /                                              号:          /             

                                        

 

8.招标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机构: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察室、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

电话: ******、******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部分)—除臭处理标段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答疑纪要

金丰榕招字[2020]00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就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部分)—除臭处理标段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投标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答疑纪要。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1.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机械设备一般技术规程”中规定电动机室外防护等级为IP65,因除臭设备的水泵没有详细技术描述,请明确除臭设备用水泵的防护等级?

答:参考“机械设备一般技术规程”。

 

2.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需要膜结构厂家盖公章,本次投标膜结构已经明确属于分包,不是联合体,所以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无需要膜结构厂家的盖公章,请确认?

答:修改为无需膜结构厂家的盖公章。

 

3.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风机技术要求中要求为保证有效抽风效果,风机位置应设置在生物法除臭设备之前,但是在招标图纸中风机位于除臭设备之后,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供货清单中2#-1与2#-2系统共用1套尾气排放管,排放管的直径为φ700,经计算,排放管直径为φ700时风速过大,为21.7m/s,无法满足设计要求,建议更改为φ1000,此时风速为10.6m/s,可达到设计要求。

答:招标文件清单仅供参考,最终以设备商自行优化方案为准。

 

5.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管道及管配件清单中的总图工程量里有个管支架基础的工程量,但是根据合同分界面的收集风管与其他投标方分界面中此项属于土建方的范围,请明确此项是属于本次投标范围还是土建方范围。

答:管道支架属于本次投标范围。

 

6.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本工程膜加盖基本方案提出的,仅供参考,供货商可按其投标方案提出实际工程量清单并报价。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一期 CASS 生反池

反吊膜+碳钢骨架(辅以不锈钢

龙骨,厚度符合标准。并设侧面不锈钢观察窗。

 

m2

 

5680

成套装置,附可开

启部件等,颜色由业主定

 

 

2

 

二期 CASS 生化池

 

反吊膜+碳钢骨架辅以不锈钢龙骨,厚度符合标准。并设侧面不锈钢观察窗。

 

 

m2

 

 

4800

成套装置,附钢走道(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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