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增城区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工程技术指导已由有关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供排水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供排水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增城区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工程技术指导(标段一)
增城区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工程技术指导(标段二)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
标段一:主要对增江街、小楼镇、正果镇、石滩镇、荔城街等5个镇街94个行政村共计19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查漏补缺、提质增效等整治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入户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站点,提高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工程建安费约12.37亿元。
标段二:主要对新塘镇、仙村镇、中新镇、朱村街、派潭镇、永宁街、宁西街等7个镇街98个行政村共计49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查漏补缺、提质增效等整治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入户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站点,提高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工程建安费约12.95亿元。
根据本项目各标段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招标人在实施阶段有可能对的投资规模、建设模式、项目名称、标段涉及的区域范围以及工作内容等作出调整(或增加或减少),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2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标段一:主要对增江街、小楼镇、正果镇、石滩镇、荔城街等5个镇街94个行政村共计19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中项目前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移交等各阶段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协助开展相关造价、技术方案评审,对施工方案进行指导,对工程变更提出审核意见,协助开展验收工作。
标段二:主要对新塘镇、仙村镇、中新镇、朱村街、派潭镇、永宁街、宁西街等7个镇街98个行政村共计49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中项目前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移交等各阶段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协助开展相关造价、技术方案评审,对施工方案进行指导,对工程变更提出审核意见,协助开展验收工作。
注:(1)同一投标人可以申请参与一个或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允许兼中,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配备同一批人员,各标段须独立编制投标文件。两个标段同时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控制价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独立评审,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2)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其确定为招标控制价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余下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3)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将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4)若某一标段需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若已成为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重新评标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紧跟其后的投标人上升替补,并依此类推确定该重新评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该重新评标标段所有投标人都不能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重新评标标段招标失败。(5)若某一标段招标失败,将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6)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重新评标或中标通知书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7)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参与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投标。
各标段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点:
(1)编制相关制度,制定实施时间表
①. 根据增城区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国家、省级、地方的技术标准,编制相关技术指引和技术路线。
②. 根据增城区的实际情况及项目推进进度要求编制建设目标、建设时序、建设计划。
③. 每周汇总各镇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工作详细进展情况表。
(2)设计管理工作
①. 对各项目进行设计审查和技术把关,全面梳理各项目现有各类技术文件,理清总体技术思路及具体技术方案(措施)。根据查漏补缺相关技术要求和工作原则,对相关镇街确定初步设计方案提供技术咨询,确定初步设计批复要点,包括处理工艺、规模、标准、造价等,协助水务局组织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避免初步设计的来回修改而耽误工程时间。
②.协助相关镇街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对工程建设各阶段出现的施工方案、变更、工程技术难点等提供技术指导,对施工图设计、重大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提供技术审核书面意见并协助实施技术把关。
(3)施工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进度的管理。
①. 负责审核各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并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②. 定期参加项目工程例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定期向水务局上报有关进度的信息、报表和存在的问题;
③.其他工程进度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的质量管理。
①.督促各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建筑管理条例和施工规范,以及对项目建设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目标;
②.对工程质量负责,代表水务局对各项目进行不定期的巡检,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和整改措施,并监督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整改;定期向水务局上报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③.其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
①.督促各项目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将管理制度落实到施工过程中;
②.不定期的到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①.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申报手续,参与项目总体竣工验收;
②.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审核镇街移交的有关图文资料、帐目,以及政府投资所形成的设施和库存物品,并按有关规定办妥全部移交手续;
③.协助镇街解决工程竣工验收中的工程质量问题,并负责督促镇街和施工单位解决质量保修期的工程质量问题;
(4)日常技术支撑服务
①.参与区水务局对相关镇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如设备工艺路线、主要材料的选取等,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意见。
②.参与区水务局对相关镇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项目的日常监督审查工作,协助区水务局开展督导工作,协助通报近期区水务局日常监督审查发现的问题。
③.协助水务局对下拨的资金使用去向进行统计,以确保资金效益。
(5)其他
及时跟踪国家及各部委的最新工作动态、技术标准、相关政策规章等,及时通报并指导行业动态,贯彻、培训新理念和新要求。
2.2.3服务方式:现场服务,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供派遣专家等;现场服务期间须派车驻场。
2.2.4招标控制价:标段一:人民币445.32万元;标段二:人民币466.20万元;按标段报投标下浮率。
咨询费计费依据参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术[1999]313号文件,合同结算时,按标段内项目概算审定工程建安费金额×0.4%×(1-10%)×(1-投标下浮率)计算并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后,以财政部门最终审定数额为准。
2.2.5服务期限:从技术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工程竣工移交之日或其他符合合同终止情形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同时附上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宜的指引2020年第2期》的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的,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核实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经核查,确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若缴纳社保证明核查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中标无效。逾期不提供社保补缴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由其他中标候选人顺次序替补。
3.5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企业登记信息(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0日00时00分至2020年8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2020年7月30日00 时00分至2020年8月19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本项目分标段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可投其中一个标段或同时报多个标段,但需按标段分别提交资料。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0年8月19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根据标段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0年8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开标2室。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供排水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园圃路4号
联 系 人:戴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
联 系 人:陆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监 管 电 话:020-******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园圃路4号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增城区供排水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
我单位参与投标活动,我单位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业绩、财务、设备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贵单位对我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存在疑问,我单位同意接受贵单位对该资料进行现场查验。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