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且经有关部门批准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对该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单位或其法定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建设单位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通过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委托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对徐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特许经营模式的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徐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2.2建设地点:徐闻县徐闻经济开发区东渡港。
2.3建设规模:本次工程为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万吨/日。本工程主要对徐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收集的废水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规定的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以及排放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
2.4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4912.9万元(含三通一平费用)。
2.5 工艺方案: 本工程处理工艺采用“A/A/O微曝氧化沟工艺+转盘滤池”工艺。
2.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资金筹措。
2.7特许经营期限: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
2.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规模为处理污水2万吨/日的徐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应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国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招标人授予该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限16年,项目公司需完成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并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维护,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合同中的约定获得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公司将在特许经营期期满时,将设施完备、工艺运行良好的、环保排放指标达到本招标要求的污水处理项目无偿移交给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单位或其法定的权利义务承受人。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且应以本项目的投资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本条要求)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公司投标。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28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7月24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年7月28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楼41号投标登记窗口),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并购买获取招标文件不需提供委托书)。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提供)。
(5)《投标登记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注: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投标登记时现场核查。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投标登记。
4.4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如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0天,则相应延长开标时间。
(2)依法重新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9时40分-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詹乐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人:麦成龙
电话:******
电子邮件:******
日期:2020 年_7_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