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至黄埔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桥梁桩基无损检测ZJWS01合同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市从化至黄埔高速公路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市从化至黄埔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基〔2019〕7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从埔高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与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0%:70%,招标人为广州从埔高速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的桩基无损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州市从化至黄埔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约61.71公里,分两期实施。本次实施项目的一期工程起于从化区太平镇中和里,接大广高速、街北高速和佛清从高速公路,经从化区街口街道和太平镇、黄埔区九佛街道和新龙镇、白云区钟落潭镇和太和镇,终于黄埔区长岭街道长平,接北二环高速公路和广汕公路,路线长度39.62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桥梁工程15367.2米/34座,隧道425米/1座,桥隧比39.86%,设置互通立交8处,服务区、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和集中住宿区各1处。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分及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段 | 检测方法 | 工作内容 | 暂定数量 | 工作范围 |
ZJWS01 | 声波透射法 | 桩径<180 cm | 3管 | 桩基无损检测 | 1357根 | K0-77.102~K39+541.13范围内桥梁桩基的无损检测 |
桩基≥180 cm | 4管 | 1387根 |
反射波法 (低应变法) | 80cm≤桩径≤150cm | 790根 |
桩径>150cm | 1020根 |
注:上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承担上述数量增加或减少变化的风险。
2.3 桩基无损检测服务期
服务期暂定为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桩基无损检测工作(以实际需要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⑵应同时具有: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行业等级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包括基桩完整性];②在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公布的最新的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一览表内;③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即有CMA证章)且计量认证项目包括基桩完整性。
除以上条件外,投标人同时须在业绩、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附录5。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⑴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⑵若已在从埔高速项目土建施工、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合同段的中标人,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申请。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发至招标代理邮箱(******)后,以邮件到达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时间为准,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由招标代理录入交易中心系统,资料纸质件通过邮寄方式至招标代理公司处。资料如下:⑴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⑵《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登记成功并缴费后,招标代理公司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发放至投标单位邮箱,并将上述资料的纸质版邮寄给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如某个合同段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在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登记;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从埔高速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800号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楼 |
邮 编:510288 | 邮 编:510620 |
电 话:****** | 电 话:******转803或829、****** |
| 传 真:******转623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杨工、周工 |
| 电子邮箱:****** |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日 期: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