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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3482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
招标公告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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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8584号文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 2018-440111-82-01-840297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洞村。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采用10KV双回路供电,电源1:将凤尾F19供电,由广从九路马沥东边开关房电缆在适当位置斩断,环入新建开关房#2 母线。在新建开关房#2 母线新拼断路器柜接取电源。由新建开关房新敷10kV 电缆至新建高压室。电源2:由凤尾F4 供电,由马沥村综合房电缆在适当位置斩断,环入新建开关房#1 母线。在新建开关房#1 母线新拼断路器柜接取电源。由新建开关房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高压室。由新建高压室敷设10kV电缆至2个新建专变房,每个专变房新装1800KVA变压器,总容量为1600KVA。具体以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承包方式: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内容:

①外电接入工程:电源采用双回路供电,在新建开关房接取电源并敷设10KV电缆至新建高压室的施工。

②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包括高压柜至低压柜出线端之间的设备、电缆、母线等施工、供配电房(开关房、高压房、专变房、低压配电房)的装修、照明、通风、防雷、消防及其它配套的施工;

③运行维护管理;

④质保期售后服务。

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说明为准。

(2)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有关资料及说明,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包深化设计服务、包各种协调服务,包送电方案,包向供电部门报装报建工作、配合供电部门的审图及报供电部门的其他审批手续及其费用,包向公安、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电缆沟、市政路面开挖的报批等相关手续,包路面修复、路面下穿管施工,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包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和资料整理、包服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3、最高投标限价: 2,293,533.09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   7    31 日至 2020  8      2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   7     31   00   00 分;

截止时间: 2020   8      20 10  0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0  8     20 10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投标人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投标人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必须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内单位(见附件二)。

6、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电气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3、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名单详见附件三)。

1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0731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12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本公司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款《投标人信誉的要求》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十一、本公司承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仍满足入库条件要求。否则如我司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取消我司的中标资格。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2

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3

广州市花都耀华供用电工程有限公司

4

广东永鑫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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