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华保险大厦项目代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保险大厦项目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发改局以《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4-440106-70-03-80246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新华保险大厦项目代建
2.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一栋180米高甲级写字楼,地上42层,地下4层。本项目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33810平方米,用地面积8422.96平方米。包括: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52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8515平方米。地下室共有四层;裙房共有五层,包括11878.30平方米商业,3000.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7500.9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塔楼主要为办公,面积为8061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05100万元(含土地费用),工程建设投资约1658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
2.1.3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2地块,北临花城大道,东临绿融路。
2.1.4项目现状:已取得《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已完成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大部分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预留桩基础施工所需土层)。
2.1.5项目建设周期:暂定为45个月。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
(1)在代建期限内,按照招标人要求,以招标人和/或投标人名义办理项目报批报建相关的各项手续,并负责完成政府审批、备案、验收及与政府部门的全部沟通协调工作。
(2)在代建期限内,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采购、验收、交付、质保等为满足工程建设所需的一切工作进行代建及管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代建工作,并负责为招标人完成不动产登记及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对项目的工期、造价、质量、安全及建设的合法合规性等全面负责。
(3)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相关专业合同的签署,并对专业工作单位(包括未与投标人签署相关专业合同的专业工作单位)及相关专业合同进行管理。
(4)对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的文件及档案资料进行保存及分类归档,并根据相关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移交。
(5)负责经营前期策划、物业设计咨询等工作。
(6)负责提供未在本合同中明确列举但属于为完成本项目代建职责所需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隐含的或附带的工作)。
(7)详见招标文件所附的代建合同的约定。
2.2.3代建期限:自本代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通过联合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业主,至两年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2.4质量标准:项目代建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167.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及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代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注:业绩时间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最晚日期为准。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5 月 1 日00时00分至2020年 5月 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5月 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网址)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0年 5月 25日09时45分至2020年 5月 25日10时0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开标室。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0年 5 月1 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0年 5 月 25 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905号
联 系 人:陈工、冯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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