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泰康路商住楼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补充公告
粤海泰康路商住楼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编号:JG2020-0650),于2020年2月2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部分: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1.3条
原文:“3.1.3对拟投设备(投标设备)的要求:
①投标人所投货物(详见《主要技术参数表》)的制造商必须取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包括级别、类别、品种、获准制造额定速度限制、获准制造额定载荷限制、获准制造额定提升高度限制等)],其中曳引式客梯B级或以上、曳引式货梯C级或以上、自动扶梯B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的生产许可明细表(包括许可子目、获准制造额定速度限制、获准制造额定载荷限制、获准制造额定提升高度限制等)),其中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B级、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现修改为:“3.1.3对拟投设备(投标设备)的要求:
①投标人所投货物(详见《主要技术参数表》)的制造商必须取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包括级别、类别、品种、获准制造额定速度限制、获准制造额定载荷限制、获准制造额定提升高度限制等)],其中曳引式客梯B级或以上、曳引式货梯C级或以上、自动扶梯B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的生产许可明细表(包括许可子目、获准制造额定速度限制、获准制造额定载荷限制、获准制造额定提升高度限制等)),其中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2、原招标公告附件五《择优项目表》第1点
原文:“营业收入:按企业2016~2018年平均主营业收入进行评分,平均主营收入大于180亿人民币(不含180亿人民币),得30分;平均主营收入大于90亿人民币(不含90亿人民币)且小于180亿人民币(含180亿人民币),得15分;平均主营收入大于45亿人民币(不含45亿人民币)且小于90亿人民币(含90亿人民币),得5分;其余不得分。”
现修改为:“营业收入:按企业2016~2018年平均主营业收入排名进行评分,平均主营收入排名第1~2名,得30分;平均主营收入排名第3~4名,得15分;平均主营收入排名第5~6名,得5分;其余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点商务评分标准
原文:“营业收入:按企业2016~2018年平均主营业收入进行评分,平均主营收入大于180亿人民币(不含180亿人民币),得30分;平均主营收入大于90亿人民币(不含90亿人民币)且小于180亿人民币(含180亿人民币),得15分;平均主营收入大于45亿人民币(不含45亿人民币)且小于90亿人民币(含90亿人民币),得5分;其余不得分。”
现修改为:“营业收入:按企业2016~2018年平均主营业收入排名进行评分,平均主营收入排名第1~2名,得30分;平均主营收入排名第3~4名,得15分;平均主营收入排名第5~6名,得5分;其余不得分。”
三、原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修改为: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2月20日00时00分至2020年3月2日23时59分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2月25日00时00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年3月8日23时59分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已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料继续有效,并可在延长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资料。本补充公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单位:广东粤海丽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附件:补充公告(上网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