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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3645南沙区外江堤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万顷沙围、缸瓦沙围、龙穴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广东广州
招标公告
堤坝
发布时间: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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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外江堤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万顷沙围、缸瓦沙围、龙穴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招标人(章):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招标代理(章):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黄工

授权代表:胡工

地址: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N52

地址:广州市天河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511453

邮政编码:510507

电话020- ****** 

电话:******

传真:020- ****** 

传真:******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南沙区外江堤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万顷沙围、缸瓦沙围、龙穴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2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1.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南沙区外江堤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万顷沙围、缸瓦沙围、龙穴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为完成可研报告编制所需的工作。

1.4   项目批准文件:          /           

1.5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6   工程建设内容:

万顷沙联围、龙穴围、缸瓦沙围现状堤防共长114.8km,码头岸线长12.23km,已达到建设标准堤防50.65km。其中万顷沙联围堤防长74.74km,已达到200年一遇、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的堤防共45.45km;龙穴岛堤防长34.06km,全部均为20一遇防洪潮标准;缸瓦沙围堤防长5.97km,已达到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的堤防5.2km。总投资初步匡算约为50亿元。

根据轻重缓急和资金安排,近期达标建设堤防共51.1km,其中:22.84km已开展前期工作,28.29km需启动可研编制:万顷沙围6.45km、龙穴岛21.07km、缸瓦沙0.77km

由于潮位升高,中远期需对原已达标堤围进行复核,完善堤防排水系统、部分需加高堤顶标高:共50.65km,其中:万顷沙联围45.45km;缸瓦沙围5.2km。

1.7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或能力:

1)工程咨询: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建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需包括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

2.4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注:如职称证书能够证明水利类专业则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证明则以毕业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为准。

2.6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以提交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2.7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ü不需要)。

2.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ü不需要)。

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工程咨询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 8 11 0000分至2020 9 310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3.3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0 9   3  9   00分至2020 9 3 1000

3.4  开标时间:2020 9  3   10 00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3.5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附件2),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及联合体协议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6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3.7  申请人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4.  费用

发包价为:750万元(其中:工可咨询费限额250万元,勘察费限额500万元)。最终以经财政评审金额为准。本项目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5.  工期

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初稿。

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专家论证会后15天(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

 

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及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办理投标登记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 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电话:******

1.6.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N52  . 

1.7.3 联系人:黄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1.7.5 传真号码:  ******.

1.7.6 电子邮箱:         /           .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507、广州市天河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1.8.3 联系人:胡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1.8.5 传真号码:******9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2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4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2(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咨询、勘察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设计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协调和工程价款支付等工作。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5、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负责本工程的咨询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负责本工程的勘察任务,为联合体主办方,具体按合同要求。

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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