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城中村治理-海北村配套自来水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招标公告
根据由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103-46-03-007983)批准建设,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现对荔湾区城中村治理-海北村配套自来水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自来水改造工程的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城中村治理-海北村配套自来水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投诉电话:******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荔湾区城中村治理-海北村配套自来水改造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招标,项目实施范围为荔湾区海北村,新建球墨铸铁管铺设:DN600管线长度1300m,DN300管线长度738m,DN200管线长度1869m,DN150管线长度2994m,DN100管线长度12135m;钢管敷设:D108×6管线长度1050m,D159×8管线长度262m,D219×8管线长度195m,D325×8管线长度65m;钢塑管敷设: DN50管线长度16536m,DN40管线长度584m,DN25管线长度16985m,DN20管线长度22572m;水表:安装入户水表约4500套,监控水表7套,阀门及消火栓:新建阀门井(管径≥DN100)99座、安装消火栓38座。(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四、资金来源:广州市自来水公司100%自筹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海北村。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规模:DN100-DN600球墨铸铁管共19036米,D108×8-D159×8钢管约1572米,DN20-DN50钢塑管约56677米。拟装水表约4500组,新建阀门井(管径≥DN100)99座,新建消火栓约38座。
3、招标内容:第三方检测应承担对建筑工程质量具有监控作用的现场检测,主要包括:地基基础承载力、建筑材料、管材、现场回填压实度、管道CCTV检测、管道焊缝检测、管道水压试验、管道闭水试验等检测服务,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满足工程验收的要求。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信息须连接市监管系统,并进行传输报送。
(4)相关文件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均属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招标资料为准。
(5)涉及监督主管部门监督抽检项目的检测费用应从第三方检测费用中扣除。
4、第三方检测费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 26.19 万元。
七、服务期: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91号)文件要求。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七)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且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人员;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是“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为2019年2月23日00 时00分至2019年3月1日23时59分(请在有效的报名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报名单位将招标文件费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31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山支行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3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2019年3月19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十二、若本项目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并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需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 2 月23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如下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续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