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ZB-******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保洁服务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保洁服务项目标段划分
保洁服务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四个标段按照成交优先级排序,分别是:
(1) 标段一:二号航站楼主楼保洁服务;
(2) 标段二:二号航站楼东区保洁服务;
(3) 标段三:二号航站楼西区保洁服务;
(4) 标段四:二号航站区垃圾清运和管理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
(1)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二号航站楼主楼、东区、西区保洁服务
①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打印投标人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保洁(或环卫)类行业颁发的服务企业资质(或资格)壹级、A级或甲级从业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取消营业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等;
④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2016年至今与招标人(包括其下属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且失败的以及违约行为的情况(须就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承诺不存在声明函里所列情形;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标段四:二号航站区垃圾清运和管理服务
①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打印投标人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取消营业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等;
④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2016年至今与招标人(包括其下属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且失败的以及违约行为的情况(须就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承诺不存在声明函里所列情形;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成交原则:本项目1-3个标段采取“允许兼投,不得兼中”的原则。如经过评审,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按照成交优先级排序,自动成为优先级最高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同时取消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凡是在本项目选择成交供应商时,已成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运控巡检项目成交供应商的,将不再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6.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19年10月1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登记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办理咨询电话:******。购买时须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每个标段一式两份,可在******下载(首页 > 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 建设工程>常用表格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投标登记前填报、盖章)。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人每投一个标段,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不少于该标段招标控制价2%,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按以各标段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8. 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地点:2019年11月6日上午10 :30,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学术报告厅。
9.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纪检人员实名投诉,投诉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
10.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地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二路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蔡俊林、李清、李秋明 联系人:姜先生
邮箱:******
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在全国范围内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且查无实据的;
(18)具有下列虚假、恶意投诉行为之一的: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